浙江在线杭州5月5日讯(通讯员 吴庆昕) 5月2日凌晨至上午,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先后两次拨打110和派出所,佯装举报人,试探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并借机“调虎离山”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不料当天上午,陈某就被在其家门口等候多时的派出所民警和当地群众合力抓获归案。现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刑拘。
招摇撞骗而猖狂施盗
2008年4月7日上午7时许,陈某从县城坐车来到司前镇市场路上时心生歪念,谋划着骗点钱花。于是,陈某来到附近一家杂货店,骗说自己父亲过世要买杂货办丧事。店主陶某以为是大客户来了,就将他请进店内入座,记下他要买的东西。
就在陶某记账期间,陶某不经意拉开店内桌子右边抽屉,抽屉里的一叠现金进入了陈某的视线。心生歹念的陈某趁店主上楼拿货、老板娘进厨房之机,将身子凑到桌前,迅速拿走了放在抽屉里5700元现金。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
陈某得手后便装作若无其事地离开了。待店老板发现抽屉内的现金不见时,为时已晚,陈某早已坐公交车逃离。
自恃聪明却自投罗网
5月2日凌晨3点多,陈某在家里用无机主资料的手机号码拨打司前派出所电话,以一个举报人的身份举报,把自己给“告”了。
陈某在电话里告诉民警,他是“陈某”的朋友,因他觉得陈某做人很不义气,而且知道陈某于月前曾在司前镇犯过案,就检举陈某现在泰顺县城某宾馆302室内住宿,让派出所去抓人。
趁着这个“检举”电话,陈某还向值班民警询问了警方对的陈某犯罪的掌握情况和侦查力度。
当天早上6点多,司前派出所民警出动4名警力,将所谓“检举人”检举的宾馆和附近多家宾馆进行排查,结果未发现有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踪迹。
早上10点多,陈某再次以“检举人”的身份打电话到110和司前派出所,说是陈某已经从县城坐出租车往丽水景宁方向逃跑。聪明反被聪明误,据常理推测,陈某越是这么说,那么他在县城的可能性就越大,更坚定了民警在其住处蹲点守候的决策。
警民合力擒贼快人心
5月2日11点多,陈某悠哉悠哉地从小路弄里往自己家里走,由于家里没人,他又没带钥匙,陈某从家门口走过并要离开。这时,正在陈某家蹲点守候的派出所指导员发现了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中年男子在不远处,因为真人跟相片差距过大的缘故,并没有将该名男子当场拦住,而是让在另一边蹲点的见过陈某的民警去追随确认。民警两人一前一后迅速追上陈某,跟在其后,发现陈某不时地侧头用眼睛余光向后看,形迹十分可疑。两民警跟着跟着,经过一个直角转弯口的时候,突然该红衣男子消失在眼前,民警朝远去看去,才发现红衣男子已经在远离民警50米开外,很明显该男子发现情况不妙,开始加速跑了。跑在前面的民警来不及多想,拉开步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红衣男子拼命追去。民警一人在一个路弄里追到红衣男子,发现该名红衣男子就是陈某,便将其按倒在地,哪知陈某死命反抗起身,这时周围群众中有两名热心群众赶来帮助民警,将陈某牢牢按到在地。因为民警穿便衣的缘故,周围大部分群众还不明白怎么回事,直到其他民警赶到,将陈某双手铐上手铐带走,群众才明白过来,拍手称快。
当笔者问陈某为什么会想到用手机打电话给110和派出所假装检举人这种手段,陈某说:“我是想试探一下公安,想直到他们是不是抓紧要来抓我,第二个电话是想引开他们去丽水,我今天准备坐车去温州逃难,这样公安就不会把我拦住。”据了解,陈某是惯犯,有抢劫、盗窃罪和招摇撞骗前科,于2006年因盗窃罪被泰顺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刚于2007年6月19日释放。陈某与父母兄弟家人亲戚的关系已经十分疏远,母亲甚至不愿意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