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三个学法律的大学毕业生,花12万买国家司法考试答案,最终永远关上了自己的职业之门(详见本报3月7日和18日的报道)。3人被判刑后,有律师提出,在国家司法考试这样重大的考试中发生严重泄密,使考题的保密工作遭到质疑,泄密人员的罪责更大。
那么,司法考试的题目是究竟如何泄露的?昨天,记者从宁波海曙区检察院了解到,柏某、谢某、张某3名考生得到的那份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在这之前已经兜兜转转,经过4家之手。
第一环:司法部工作人员
石某是位深圳姑娘,参加了好几次司法考试都榜上无名,她通过亲友和司法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牵上了线。2007年9月6日和8日,该工作人员在深圳一家酒店的客房内,分两次将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及答案以口述的方式泄露给石某,石某如获至宝般做了详细的记录,一个字都不敢落。
“其中有些利益纠葛,那位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将另案处理。”该案的承办人告诉记者。
第二环:考生石某
石某想到了前男友李某也要参加司法考试,念于旧情,就告诉他自己有一份“复习资料”,对考试有帮助。两天后,李某就打了“飞的”从北京到深圳拿资料,那时,石某已将笔录资料通过电脑编辑整理后打印出来。
第三环:李某(石某的前男友)
李某的室友于某是个职业“枪手”,听说李某有了“复习资料”后喜出望外。直接开价以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和其他好处作为回报。
“我没拿到毕业证书,是不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怕她伤心才没告诉她。”李某交代,“复习资料”对自己没有任何作用,就转手给了于某。但他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生财”,而是希望自己来年参加司法考试时,于某能“礼尚往来”透露试题答案。
第四环:于某(职业“枪手”)
同年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于某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多名考生,非法获利20多万元。
柏某、谢某、张某3人只是他其中的一方“买家”。于某很谨慎,他专门委派刘某去宁波帮他们传递答案、收取账款并监督他们复习。要不是谢某在开考后还在看那些“资料”,于某此时正数着钱乐得逍遥。
如今,石某、李某、于某和刘某将面临牢狱之灾。昨天,海曙检察院对4人审查结束,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