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4月28日,有一位潘小姐打进88908899汽车百事通热线,说她怀疑自己被经销商骗了,可能买回来的不是新车。昨天,潘小姐的投诉在拱墅工商的介入下已经有了明确的结果:佳盛公司赔偿潘小姐5000元现金,另外在车价上再做让步,降价4300。潘小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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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潘小姐在安吉通达农用车经营部买了一辆福田时代轻卡。因为买来发现汽车的两扇车辆门上印有杭州某建筑材料商行的名称,所以她怀疑自己买的并非是一辆新车。虽然汽车是在安吉买,但是出具购车发票的却是杭州佳盛汽车销售公司,所以潘小姐就此事和佳盛方面进行了交涉。不过交涉的结果无法令她满意。
当初佳盛公司给我们汽车事通的解释是,有单位预订了这台车,并支付了订金。公司在这台车的车款没有付清的情况下,先帮助进行了车辆上牌前的检测。按照规定,在货车上牌检测时,要将单位名称喷涂在车门上。但没料到随后该订车合同被取消了,所以他们只能对印上去的字样做了处理,重新销售。可能是销售人员的疏忽,没有将实情告诉消费者。佳盛公司一口咬定,工作上的疏漏和汽车质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公司方面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没有将实情完全告诉消费者,从而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失去了再次选择的机会,卖方佳盛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拱墅工商局介入调解的结果就是很好的说明。潘小姐还告诉记者,原本佳盛方面也同意换台车,但是因为没有现车,而潘小姐又急着要用车,因此在确定的确是新车的情况下,潘小姐同意了现金补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