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锦燕通讯员宣文)自4月1日《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实施以来,一个月内全市工商系统已办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7件,出质股权涉及注册资本11.08亿元,融资金额7.04亿元。其中,出质人为自然人和法人的分别有4件和3件;质权人为银行、典当行和自然人的分别为4件、1件和2件。同时,注册窗口受理关于股权出质的电话咨询150余起,接待现场咨询20人次。
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则》的出台和实施,引起了我市各大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以及其他有出质意向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极大关注。一方面,对于有出质意向的股东而言, 《规则》增加了一条融资渠道,可以将自己的股权出质给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以及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典当行的当金、担保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的借款。另一方面,对于银行、典当行和担保公司等质权人而言,则增加了一个业务品种,在评估出质股权的基础上,为出质人发放贷款、当金或提供担保。
据了解,市工商局联合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下发了《宁波市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鼓励辖区内各大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信用社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由于准备股权出质登记的材料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已经办理的登记件绝对数并不多,预计在近期将会出现一股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