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市区开发路某企业开工典礼现场非法燃放了烟花爆竹。昨日,该企业被罚款200元,这是今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的首例。
日前,市区开发路某企业举行了隆重开工仪式,仪式结束后燃放起了烟花爆竹。参加仪式的领导当即进行阻止,但烟花爆竹已经开始燃放,燃放完毕后,有关领导当场重申了市区禁燃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之后,莲都公安分局岩泉派出所介入调查,得知该企业是一家外地企业,不知道丽水市区禁燃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派出所给予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