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7日讯
今年3月份,汽车电台西湖之声的新闻节目里连续报道了这样一组新闻:面对火车东站和长途汽车东站电动车非法营运猖獗的现象,因为暂没有针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管理条例,相关部门表示整治乏力。近几天,不少听众拨打西湖之声新闻热线88908890说:5月1号起开始实行的新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针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有了明确规定,条例除明确禁止外,对部门间管理职责也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听众询问说,这是否意味管理处罚非机动车已经有法可依了?
对此,记者采访了火车东站运管所所长陈勇伟,他说,目前还没有接到管理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相关文件,所以他们依然无法管理处罚非法营运的电动车。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金副处长。他解释说,新版《交规》明确了管理处罚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的执行主体是运管,但是因为具体实施细则还没出台,所以,运管部门确实暂时不能依据条例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进行管理,实施细则他们正在制定当中,争取尽早出台。
那么,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否还有其他的方式对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呢?火车东站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利炎告诉记者,在本台对东站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现象进行报道后,他们一直尝试用多种办法解决难题,比如联合公安部门将电动车拉客作为黄牛来处理,根据《治安处罚条例》罚款50元,提高目前的罚款额度;考虑到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大多无牌照的特点,联合交警部门暂扣无证非法营运电动车。陈主任说,从实施情况来看,目前效果初显,已经有100多人被处理过了,但是这些办法只能是一定程度上控制电动车非法营运的蔓延势头,有效管理、彻底根治还需“非机动车非法营运”管理处罚细则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