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今年3月27日,台州籍船舶“勤丰128”撞上了在建的金塘大桥,大桥非通航孔桥面被撞塌。昨天,宁波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他们正式补办了对肇事货船轮的扣押手续。
据悉, “勤丰128”轮使用未经修改的航用海图,在未完全掌握金塘大桥通航条件下,严重疏于瞭望,盲目冒险航行造成了此次事故。 “勤丰128”轮方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经评估,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塘大桥的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实际向被保险人支付了200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赔款。随后中保浙江分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勤丰128”轮6名船东和经营人台州市路桥某船务公司,赔偿2000万元损失,目前海事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