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市民叶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母亲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已住院20多天,肇事者逃逸后,车辆单位送来1万元医疗费,却说以后的医疗费让他自己先解决。叶先生说,虽然经济很困难,但为了救治母亲的伤病也只好去借了3万元。他质问:付接下来的药费到底该由谁来垫?
4月16日晚上8时,方某同李某、金某等人一起步行路经渔藤公路营上段时,被一辆由藤桥往市区方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伤。报警后,交警赶至现场勘查后立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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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方某经医院检查,头部受伤、内脑出血,腰部有轻伤,目前已花费了4万余元医疗费。经了解,肇事人杜某属于无证驾驶,并在肇事后逃逸。
藤桥镇一胡姓负责人说,该车平时均由镇司法办的周某使用,出事那天,周某出差在外,车停放在该镇政府院子内,镇里的保安杜某在下班时间,偷偷将车开出去,而该保安系鹿城区流动办里的人。他说,因肇事车属私人所有,肇事者又是下班时间驾车,所以此事与镇里无关。(记者 吴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