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人夜夜喧闹苦煞左邻右舍》后续报道
“我家楼上也住着一家洗头房的员工,150平方米的房子里男女老少混住,有30多人,他们下班很晚,一般晚上9点半后噪音很大,住他们楼下实在受不了。”家住阳明公寓的周女士来电抱怨称。5月6日,晚报3版《100多人夜夜喧闹苦煞左邻右舍》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了市民们的广泛关注,许多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深受群租扰民之苦,部分市民还就存在的群租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以及就如何管理群租行为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群租现象在嘉兴许多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群租因其低廉的租金不仅为部分用人单位所接受,也受到了不少租户的追捧,部分出租者也可以从中收到相对更高的租金。与此同时,由于群租现象带来的安全隐患、噪音干扰、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也层出不穷。然而,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群租陷入了无人能管的尴尬境地,形成了一处谁也管不着的真空地带。
群租户:管理得当就无可非议
“谁不想住又大又舒适的房子?谁愿意和别人挤一间房?可是这也得有那个经济能力啊。”一位群租户如是说,他表示,如果能以低廉的租金,住进环境优美的小区,试问何乐而不为?面对群租滋生出来的种种问题,以及小区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群租户们表示很无奈。“我相信所谓的问题都是存在的,可是那毕竟只是一部分而已,总不能一概而论吧。”自称是群租一员的李小姐说。
某餐饮店的负责人说,服务行业一般都是包住宿的,租房既要方便员工上下班,又要价格合适节约成本,所以在小区租房是个不错的选择。“群租相对来说较为实惠,只要管理得当也没有什么值得非议的。”
小区业主:房东和承租户首先要负责
不少打进热线的小区业主觉得,随着经济的发展,群租现象在嘉兴会越来越普遍,有关部门应该对群租有所控制。但打进热线的业主多数认为房东和承租户首先要负责。市民沈先生说,房东在出租房屋时,最好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周围邻居反对意见过大,房东有权收回房屋。而且物管和社区居委会最好能成为协议的第三方,这样至少可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对于没有责任感的房东来说,这个办法也是无效的。
记者为此也咨询了嘉兴市房管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嘉兴的房屋管理部门,在对出租的管理上,只负责登记存档,对于群租这样的现象,没有具体的管理措施。由于房屋出租涉及到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所以要管理就必须多部门联合。
物业公司:期盼出台群租管理条例
随着群租现象的普及,由群租引起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而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往往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一位物业管理人员来电诉苦称,接到投诉后,通常物业公司只能找到出租房屋的业主,而一些业主却表示不愿意多管房客的事,这样他们更加无法解决。“主要是没有什么条例可以依据,除了上门提醒劝说,遇到吵架斗殴报警外,我们实在是没有其他办法,也不知向什么部门反映,只期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群租的相关管理条例。”
兴嘉律师事务所的王爱华律师说,对于群租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措施可以对其进行约束管理。物业公司只能对扰民行为进行劝说、制止和宣传教育,但不具备相应的处罚权。同时,群租也属于私权利,一套房子里允许住多少人是没有相关条例规定的,但是群租必须建立在不能危害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而能不能住是房东和租户之间的约定,其他人无权解除租约。“群租问题主要是个公共道德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加强房东和承租户的责任感,需要他们自觉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