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浙江省政府决定,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争取到2010年,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行政村建有卫生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通知指出,全省要加快实施区域供水,以城带乡扩大农村受益范围,加快建设农村分片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建立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卫生学评价。
同时,建立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对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分散供水点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而且,农村新建住房必须同步配套建造粪便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老住宅要加快户厕和生活污水处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