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田径领军人物偏少,执教能力欠强
目前浙江田径重点项目教练员青黄不接,现阶段每个大组能起到领军人物的教练员不多,现除了投掷大组的王水琪,跳组的孟祥胜等外,真正具有一流先进水平的名教练员屈指可数。特别是我省田径的优势传统项目七项全能组因为各种原因,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二、教练员激励机制与训练成绩难以更灵活更合理的挂钩
比如教练员年薪制,只是体现了对教练员以前的成绩奖励,难以进一步对教练员今后的成绩有一个客观的体现。目前成绩出色的教练员与成绩一般的教练员收入相差不大。
三、用人制度有待于更合理更科学
目前浙江省田径队用人机制上还存在大锅饭的现象,缺乏一种优胜劣汰的好机制,教练员“只进不出”的状态难以强化教练员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这就需要更合理更科学的用人制度,强化教练员职业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四、对重点运动员的伤病预防、控制和恢复等问题处理办法不多
由于伤病原因,我省田径队重点运动员有的因此放弃比赛,有的难以保持好的状态,还有的甚至过早地结束了运动生涯。其主要原因一是缺少有效的伤病预防措施与手段;二是教练员对训练手段、方法和训练量的掌控以及对比赛节奏的调整欠妥;三是运动员本身不能积极配合医务人员,不能有效完成医疗处方和功能训练。
五、运动员队伍整体实力不强,规模偏小
田径项目共有47个小项,而我省目前开展的只有30个小项,在编运动员只有65名(试训以上)。由于在训人员偏少,参赛项目中缺项较多,尖子队员屈指可数,尤其是“名教头”奇缺,导致我省田径整体实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