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经济适用房,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在整个住宅小区中以整体单元的形式配置在多层住宅内,不以幢的形式集中建设,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项指标均按商品房标准建设……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市区经济适用房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具体办法已经出台,这标志着市区经济适用房分散建设已实质性启动。
据了解,2004年至2007年,市区共有3413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经审核公示有2948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为了更加注重对低收入家庭的人文关怀,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将采取两种模式,除了在相关地块相对集中建设外,还将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将规划地块中经济适用房的总建筑面积、户型比例、数量、分布形式等告知规划部门,由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规划设计方案经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分散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除面积、套型标准等有特殊规定外,其他均按普通商品房标准建设。”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这名工作人员补充,配建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周期、房屋竣工及交付日期均与同一小区的普通商品房同步;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房,能在同一住宅区内为不同收入家庭创造共同的居住空间,这一好处在昌盛花园已露端倪。作为市区目前唯一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并存的小区,占地12万多平方米的昌盛花园有4万平方米土地建设了十几幢经济适用房,
“小区道路、绿化等设施都能让经济适用房住户分享。”市规划与建设局经济开发分局副局长夏树勋介绍。住在昌盛花园的黄秀明告诉记者:“不管是住经济适用房还是住商品房,大家相处得都很好,每天早上我们几个老姐妹都一起在小区里活动。”
“今年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的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将分散建设在苏嘉医疗西、同德路南等8个地块中,其中位于塘汇街道的那块地块已经拍卖,并在拍卖中告知投标者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将占总建筑面积的10%,这些经济适用房将与商品房同标准建设,同步建成。”夏树勋说。
另据了解,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确定的建设成本的差价、土地出让金差价及减免的政府规费等,在经济适用房住户要求上市时需补缴收回,并上缴有关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