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张利昌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4月份,市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7.2%,月环比上涨0.7%,同比涨幅较上年同期高出5.6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8.5%的涨幅。
据悉,八大类居民消费项目环比价格指数六涨两跌,上涨的有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8.9%、10.8%、3.2%、2.7%、1.6%、1.3%;下跌的是交通与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跌幅分别为4.5%、1.1%。
从分类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8.9%,拉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6个百分点。食品类中16个种类价格全面上涨,其中同比涨幅较高的依次为,干豆类及豆制品价格上涨53.2%;油脂价格上涨48.9%;肉类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6.1%,其中猪肉价格涨68.0%;淀粉价格上涨26.2%;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23.2%。
此外,粮食价格同比上涨8.7%,其中大米价格上涨4.7%,比上月上涨了1.7%;菜价同比上涨15.2%,其中鲜菜上涨了15.1%,而水产品价格上涨9.9%,其中鱼类产品上涨12.4%。
而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10.8%,拉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比上月上涨1.6%,同比涨10.8%,同比涨幅较上月提高0.8个百分点。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5%,拉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个百分点;水电燃料上涨8.1%,其中液化气涨27.3%。
市统计分析人士指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于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有关。当前仍需密切关注未来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