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4月28日,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下朱村朱荣校等6村委因敲诈勒索罪被该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刑期。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赤城街道百丈溪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经过下朱村,该村村委会主任朱荣校等6位村委经事先商量,欲向承包人庞某等人转包工程,后因提出的转包价过高而被拒绝,朱荣校等人感到不满。
经过商量,待该工程开工后,几人赶到工地无理阻挠正常施工,致使该工程停滞。后庞某等人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被迫与他们协商。朱荣校等人便以香烟钱、转让费等名义多次敲诈,共得人民币4.8万元,由朱荣校将所得赃款进行分赃。案发后,朱荣校等6人均积极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