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在海盐自来水公司为地震灾区的捐款中,有一份100元的捐款格外令人感动,捐助者是一位特殊员工。
小月来自四川省广元,因为帮助收购了赃物,2007年4月,她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被送入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教基地海盐县自来水公司,边学习边工作边进行矫正。
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心急如焚的她与留守在老家的奶奶取得联系,得知家中房屋受损严重,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之后,小月主动找到帮教小组,要求尽一份自己的力量。“我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家乡的灾情,看到那么多的房屋变成了废墟。我的心里很难受,我只是尽一份微薄之力,为家乡人民做一点点小事。”小月禁不住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