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在绵阳九洲体育馆地震孤儿安置地,两名与亲人失去联系的孩子在看书。 新华社
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离四川地震已过去一周,除了那些废墟下的被困群众,同时受到我省爱心人士牵挂的,还有那些失去亲人的孤儿。自上周六省爱心基金会开通援孤热线后,每天都能接到几百个要求认领的电话。昨天,省爱心基金会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一个收养、领养的实施办法。
目前,省爱心基金会主要采用3种形式,对灾区孤儿进行援助。
第一种是接受社会捐款,设立专项“援孤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四川省灾区失去双亲的孤儿,帮助灾后长期抚养教育;
第二种就是许多人希望的收养孤儿。昨天,省爱心基金会公开向社会征集1000名爱心人士,帮助1000名孤儿。基金会将通过四川省相关部门收集孤儿的信息资料,对有意向收养的登记者,经初审后,统一交四川灾区民政部门审定。符合收养条件的,将由基金会负责牵线,落实完成收养手续。
要求收养孤儿的父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要年满三十周岁;
第三种就是领养孤儿。可一次性捐赠资助款或每年捐赠一次,领养的资助标准是幼儿每人每年50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爱心人士可拨打热线电话0571-85678336、85678991、85395063和85923556咨询,或登录爱心网站www.axcs.cn查看详情。
省爱心事业基金会推出灾区孤儿收、领养实施办法(试行)
自5月17日由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钱江晚报、浙江电台城市之声、浙江电台交通之声共同主办推出“情系灾区呼唤爱心”四川灾区援孤计划活动以来,全省各地的群众纷纷致电要求收、领养四川灾区孤儿。
为此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根据《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的内容特制定了《四川灾区孤儿收、领养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四川灾区孤儿收、领养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民政部门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会予以妥善照顾,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幸存的亲人。这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更有利。在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儿,并尽早开展孤儿的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由于儿童收养的手续比较复杂,一定要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依法收养。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结合该意见内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援孤计划,设立专项“援孤爱心基金”,主要用于四川省灾区失去双亲的孤儿,帮助灾后长期抚养教育,使其健康成长,援建孤儿学校,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人才。
二、申报、审核程序:
1、我会通过四川省相关部门收集孤儿的信息资料,孤儿详细材料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提供;
2、我会公开向社会征集1000名爱心人士,帮助1000名孤儿,对有意向收养的登记者,经我会初审后统一交四川灾区民政部门审定;
3、审定后,符合收养条件的爱心人士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4、不符合收养条件的登记者,我们将建议其领养,同意的按领养程序办理结对资助手续;
5、符合收养条件的登记者,由我会负责牵线落实完成收养手续。
三、收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的父母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无子女(待定);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四、领养资助标准:
资助金主要用于帮助孤儿的日常生活和教育,要求一次性捐赠,每年捐赠一次。
1、幼儿每人每年5000元
2、小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3、中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五、收、领养程序:
如果决定要收、领养四川灾区孤儿,可以先预约登记,我会将做好登记记录,届时,符合收养条件的爱心人士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1、登记方式:
(1)拨打热线电话0571-85678336、85678991、85395063和85923556咨询;
(2)登录爱心网站www.axcs.cn,查看《援孤计划——收、领养实施办法》,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援孤计划——收、领养预约登记表》;
(3)填写完整后发至我们的邮箱myaxcs@yahoo.com.cn或传真、邮寄给基金会,传真号码为:0571-85395063,如在一周内没有得到网上回复,请打热线电话85678336、85395063和85923556进行询问;
(4)直接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办公室填表。
六、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598号西子花园紫云苑7楼A座,邮政编码:310014;
电话:0571-85678336; 联系人:黄小姐
爱心网站http://www.axcs.cn 邮箱myaxcs@yahoo.com.cn
七、本办法即日起试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合适的规定,将随时进行调整。本办法由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资助实施部负责解释。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2008年5月17日
收、领养预登记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