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户籍在地震重灾区的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有绿色通道,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购房合同、建房批文等材料,只需凭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就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以更好地帮助这些职工家庭重建家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张伟平介绍,根据省建设厅有关精神,即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户籍在地震重灾区的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开辟绿色通道,凡在嘉兴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本人或配偶户籍在成都市、阿坝州、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职工,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在2008年5月底以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时,这些职工持本人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尚未发放的不作要求)、单位审核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领取。”张伟平说,如果是提取人配偶属于上述重灾区的,提取公积金时须增加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