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1日讯 因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嘉兴市目前还有4178本被系统自动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尚未办理恢复手续。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过本报紧急提醒,凡因逾期未体检被系统自动注销的驾驶证(逾期超过一年以上未换证的驾驶证不在恢复之列),经本人申请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知识即“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可以恢复。这个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自去年5月1日开始,车管所对于此类情况的驾驶人已分别在去年的5月、10月和今年的2月、4月共4次通过寄发告知信函和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驾驶人及时办理恢复业务。截至5月19日,全市已有3000余本驾驶证办理恢复业务。但是由于部分驾驶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不正确,仍有4178本状态为“逾期未体检”的机动车驾驶证尚未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
在这4178本驾驶证中,主要是由年龄在60周岁以上和持老“C”证的驾驶人因补证换证后同等级换成新的B1驾驶证所构成的。根据上级要求,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在此以后,车管所无法为逾期未体检的驾驶证办理恢复业务。
车管部门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其一,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持何种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均需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持有A或B类准驾车型也需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证将被注销。其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同样将被注销。
车管所昨日同时表示,持有老“C”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补换领新证时,可以申请B1、C1、C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在本人未提出自愿降级申请的,平级核发准驾车型为B1的驾驶证,需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愿降级申请C1、C2准驾车型的,无需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慎重选择)。另外,机动车驾驶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车管所申请变更备案,主要是将有关告知信息能及时送达到您的手中。
为了方便查询,车管所已在“浙江嘉兴交警信息网”上的车管公告栏目中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催办公告》。咨询电话:82613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