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嘉兴市引进高校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启动会在市政府召开。这是我市首次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招聘时间一般为每年6至9月
据了解,此次会议所鼓励的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大学生具体是指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的医药卫生类毕业生。
所有这些有志前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将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情况,各招聘单位将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但主要是鼓励他们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
据悉,招聘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份进行。
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那么,许多大学生比较关心的收入情况如何?记者在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我市将制定统一的政策,总体来说,年收入标准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另外,月薪可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础工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后确定。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落在所在的镇(街道)。
前五年政府有补助
凡是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用担心自己的社会保障问题。
这些毕业生个人和今后所在单位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前五年,其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中个人缴存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前三年,政府补助70%,后两年政府补助50%。
将得到有序的教育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招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将由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将有计划地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培训经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培训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将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严格管理,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
今后社区卫生服务站都有高校毕业生
“今后,我们将加大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的出台将为改善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据悉,从2008年起,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市将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卫技人员占比达50%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