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定海区社保中心,今年的医药费可以报销了。我们的地址是……”昨天上午,记者在定海区昌国路61号的定海社保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忙着打电话通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社保中心医保柜台前,陈祥根老人开心地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1070元医疗保险兑付金,他是为老伴夏亚琴来报销医疗费的,“拿出100元,现在凭着‘红本本’能报销1000多元,我从来没忖到有介格算的事体。”
陈祥根提到的“红本本”,是我市专门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制作、发放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病历卡》。只要持有这本《病历卡》,无论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或是在门诊就治规定的特殊病种,就可享受医保。目前全市有6.5万余人参加了此项保险,已有1800人次拿到了兑付的医疗费。
据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为: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外的城镇户籍居民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就业年龄段无医疗保障的城镇非从业人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医保补助内容包括住院费用补助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两大类。
“定海是13日开始开展参保人员医疗费兑付工作的,现在已经有100多人次来报销费用,总金额已经达到31万元。”据定海区社保中心医保科科长俞信康介绍,全市各县(区)本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也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