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普陀山佛教协会的258名僧尼领到了由市社保局发放的养老、医疗保险手册,他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正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与企业职工的社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据悉,此前以佛教团体为参保单位把僧尼纳入社保在浙江尚无先例。
普陀山寺院内有许多法师和聘请的勤杂人员,养老、医保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早在几年前,普陀山佛教协会就与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讨,有意将寺院法师和相关勤杂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
“僧尼首先是公民,他们有享受国家政策的权利。”市民宗局的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僧尼的愿望,他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并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一起开展调研工作,制定落实参保方案。
今年4月底,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市有关部门首次确定以普陀山佛教协会为参保单位,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基础上,寺院的首批258名僧尼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同时,199名普陀山佛教协会聘用的勤杂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5项保险,让宗教场所所聘人员参加社保在全省也是首例。
据了解,首批僧尼参保后,另有至少10位以上僧尼也积极要求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