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2日讯 在短短10多天时间内,先后5次持械抢劫营运小汽车司机财物,更制造了2007年11月11日“吴桥路的哥被杀案”。昨天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刘湘浙、陈挺等4人出庭受审。
2007年11月11日2时许,市区吴桥路发生一起出租车司机被杀案件,安徽籍的哥蒋某身中数刀,被杀死在车内,身上的现金及手机等财物被洗劫一空。随后,市区又发生多起出租车司机被劫案件,一时间出租车司机人人自危。2007年12月,温州警方抓获了市区人刘湘浙、湖南人陈挺、福建人肖汉财和湖北人李博文4名犯罪嫌疑人。
据公诉人诉称,2007年11月初,刘湘浙与陈挺结识后,2007年11月10日凌晨,两人在劳务市场门前抢得出租车司机向某身上的300元钱和一部手机。同年11月11日凌晨2时许,两人在市区吴桥路口抢劫出租车司机蒋某时遭到反抗,刘湘浙就用水果刀猛刺蒋某数刀,后蒋某因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两人并没有收手,而是流窜于市区,先后3次抢劫出租车和营运面包车司机,其间还将福建人肖汉财和湖北人李博文拉进团伙作案。
“是陈挺指使我干的,我是被逼的。”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刘湘浙立即提出异议。审判长询问刘湘浙,陈挺以何种语言和行为逼迫他持刀威胁司机时,刘湘浙并未提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只说:“他叫我用刀捅,我就用刀捅了,我也没办法。”
而陈挺在庭上却称,是刘湘浙提议抢劫的,刘湘浙说打工赚钱太辛苦,要搞就搞大的。陈挺在每次抢劫过程中只负责用双截棍勒住司机脖子,控制住司机。“我其实不想抢劫的,都是被刘湘浙怂恿的。”陈挺辩称。
在庭上,遇害出租车司机蒋某的家属还向刘湘浙、陈挺提出索赔33万余元的民事诉讼,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