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针对今年以来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财政厅昨天出台了增发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到6月底前,浙江有65万城乡低保对象将陆续领到物价补贴。
增发的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不低于155元、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90元。据测算,此次全省发放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需6462万元。
此次发放物价补贴目的在于,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不因物价浮动而受到影响,主要通过银行或信用社将钱直接打入低保卡,使补贴能够及时、不折不扣地发到每个低保人员的手中。此外,各地政府自行确定是否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同步发放补贴。
今年2月,浙江已补发了2007年度的物价补贴,并预发了2008年度的部分物价补贴,两项相加,当时已给城镇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不低于315元,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210元。
“本次加上2月份那次,今年以来,浙江累计发放给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将达到2.18亿元。”省民政厅说,如果今年第三季度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走高的话,还将再次发放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