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慈法)一名在慈溪打工的河南籍男子马某,竟然多次强奸自己两名不满14岁的女儿。近日,慈溪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年。
据了解,马某结过两次婚,与前妻生有两个女儿。从2003年开始,马某在河南老家自己的承包地里,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奸淫亲生女儿小芸、小芳。当时,两个女儿均未满14岁。2007年1月,马某再婚后,带领妻子及两个女儿来慈溪打工。继续对两个女儿多次实施奸淫。去年7月,才11岁的小女儿小芳将事情告诉老乡,老乡报警致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