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山县决定对船舶修造企业及工程、劳务承包单位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船舶修造企业缴纳欠薪保证金的数额由企业注册资金多少决定,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8%缴纳,最低不少于3万元;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8%缴纳,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金8%缴纳,最高不超过60万元。若已缴欠薪保证金的船舶修造企业及工程、劳务承包单位发生欠薪纠纷,企业及工程、劳务承包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欠薪保证金专户中先予划支,全部或部分支付后,企业在10日内补足等额的欠薪保证金。经核实,连续两年船舶修造企业及工程、劳务承包单位无拖欠工资行为的,缴纳的欠薪保证金退还给企业。如发生新的拖欠工资行为,应按规定重新缴纳欠薪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