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乐清交警日前短信告知23名轻微超速的车主:因情节轻微免予处罚,但必须认识到已经超速。乐清交警称这既能体现人性执法,又能宽严相济。
“您好,您的车子今天上午在104国道石帆朴湖段超速了,鉴于情节比较轻微,本次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道路限速规定,保持安全车速。乐清交警大队”5月23日下午3时许,温州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收到了乐清交警大队的这条超速提示短信,阅读后,马上致电乐清交警大队,咨询是否真的不用接受处罚,乐清交警大队向其作了解释。张先生称这种告知方式很好,是出于对驾驶员的关心,今后他会注意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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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共有23名车主收到类似短信,他们超速均在10公里以内,属于轻微超速,乐清交警特地将这部分人筛选出来,查询到车主的手机号码,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向车主发送超速提示短信。
乐清交警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连建法称,对于轻微超速的,考虑到测速仪存在误差,车辆时速表有偏差,及交警执法的人性化,交警部门一般不做处罚。作为非现场处罚的一种新型方式,连建法称今后要继续实行。
记者 胡建国
通讯员 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