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6日,我市举行规范“三公”管理工作会议,对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公有房产出租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志礼出席会议,副市长陈越强主持。
我市已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控制公务招待费的实施意见》、《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务用车方面,要求统一粘贴“公务车”标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单位公务用车休息日、晚间统一实行入库管理或定点停放,没有《应急值班用车证》不得在居民小区停放过夜;公务用车实行准驾制度,其他人员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务车辆。在公务招待方面,实行总额控制,对超过核定基数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增收节支奖;严禁将招待费转移给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
冯志礼在会上强调,加强“三公”管理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加以把握。“三公”管理规定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坚定态度、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对违反“三公”管理规定的部门和单位,要在“五型”机关考核中实施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