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渔业互保且满一周年未发生理赔的我市1088艘渔船,近日共获得100多万元奖励,这笔钱已在日前分两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
从去年起,省渔业互保协会对投保渔民实行 “互保无理赔奖励政策”,凡同一船东自2006年起连续两年为同一渔船同时参加互保协会的 “渔船互保”和“雇主责任互保”且满一周年未发生互保理赔案件的会员,将按2007年度会员实交互保费的10%给予奖励。
省渔业互保协会于2004年12月成立,在我市设了普陀、岱山、嵊泗、定海等分理处,对渔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推出了渔工雇主责任互保享受省财政20%的补贴,互保渔船全损责任享受省财政20%的补贴,激发了渔民船东的投保积极性。去年,全市共有5154艘渔船参加渔业互保,享受省财政专项资金补贴313万元,有52889名渔民参加渔业互保雇主责任险,享受省财政专项资金补贴598万元,县(区)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49万元。我市保费规模也从2005年的4300万元上升到去年的1.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