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国航浙江公司的6位飞行员要跳槽,东家不肯放行并起诉,索赔金额累计达3500余万元。昨天上午,在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此案开庭,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6位飞行员最终与原东家解除了劳动关系,支付国航浙江公司的赔偿金总额将近一千万。
飞行员要跳槽,东家索赔3500万
2007年底,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简称“国航浙江公司”)的6名飞行员分别向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被驳回。
2008年1月底,这6名飞行员分别向萧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要求法院确认与航空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终止,同时要求航空公司移交6名飞行员的劳动人事档案、身体(体检)档案、飞行技术档案、社会保险手册、住房公积金等,并要求不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而2008年2月,国航浙江分公司也同时起诉该6名飞行员,索赔金额累计达3500余万元,分别由违约赔偿金、招录费赔偿金、培训费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组成,每人从471万至618万元不等。
庭审过程更像谈判
上午9点,6位飞行员到庭,虽然面临巨额赔偿,但他们的脸上表情很轻松。和以往飞行员跳槽案件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况相比,昨天的庭审更像一次谈判。
庭审一开始,飞行员的代理律师马上提出请求,要求调解,被告方也表示同意。由于双方事先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律问题上的争议并不多,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对此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逐字逐句讨论。
一个多小时后,双方最后达成协议:6位飞行员与国航浙江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08年9月8日解除,6位飞行员支付国航浙江公司129.2万元至170.38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国航浙江公司在2008年9月8日前向民航华东管理局移交飞行员的相关档案和资料,双方各自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对于最终的赔偿结果双方都表示可以接受。
巨额赔偿有人“埋单”
据了解,飞行员辞职的案子,在萧山区法院已经不是新鲜事,2006年就审理过5件,最后5名飞行员与国航解除劳动关系,最终由春秋航空公司支付966万元;2007年9月开始,萧山法院受理了马锡锋诉国航一案,马锡峰辞职需要向国航支付210万元赔偿。
对于辞职原因6名飞行员也不愿意多说,只是用工作压力比较大,想改变工作环境等言语草草带过。
但由于协议中出现了“国航浙江公司与原告新用人单位达成飞行员流动相关协议”的条款可以看出,几名飞行员其实都有了接受方,
近年飞行员辞职不完全记录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飞行员集体投奔奥凯航空公司。
2004年7月,东航江苏有限公司2名飞行员提交了辞呈,2人各支付赔偿款100万元后,解除了劳动合同。
2007年7月,东航武汉公司13名飞行员跳槽,公司索赔1.05亿元。8月13日,湖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3名飞行员应向东航武汉公司支付总计929万元的赔偿金。
2008年2月28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最年轻的机长罗祖林成为海航第16名因辞职走进海口仲裁委的飞行员。
2008年3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飞行员李明(化名)辞职赔偿案,赔偿金179万余元。次日,武汉的东星航空11名机长突然集体“告假”,导致始发航班大面积停飞。
2008年3月份浙江省首例判决的机长辞职案,机长马锡峰需向国航支付210万元赔偿,马锡锋当场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