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3年前的违章记录现在才告知?既然2005年有违章记录,为何前两年年审都顺利通过?”5月23日,市民吕先生反映,他去交警部门审验驾照,不料却被告知2005年9月有一次违章记录,需要补缴罚款和滞纳金共6000元,否则不能通过年审。对此,吕先生深感不解。同样感到不解的还有大桥镇中华村的吴先生,吴先生称,最近他去年审时被告知2005年12月5日有两个违停记录,而且还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为通过年审,他不得不缴纳这笔罚款。
5月25日,记者见到了吕先生补印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面明确说明因超速行驶给予200元的罚款,如15日内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吕先生表示,他的驾驶证是B照,单位车辆违章事宜都是由他负责处理,通常他收到罚单就去缴纳罚款,由于该违章记录达3年之久,他也想不起当初是否收到过罚单,不过他称不排除漏掉罚单的可能。“可是2006年和2007年年审时为何没有查到该违章记录?”吕先生说,按照每日3%的加处罚款规定,他现在需缴纳高达6000元的罚款和滞纳金。
吴先生则更是叫“冤”,因为他说他根本就不知道2005年有两次违停记录。记者在吴先生提供的两张“浙江省代收罚没款专用票据”上看到,一次罚款金额为10元,加收罚款金额265元,合计为275元,两次共计550元。在备注一栏里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字样。缴纳罚款后,吴先生提出质疑,“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又怎会有两个违章记录?”
针对吕先生和吴先生的情况和质疑,记者与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说,以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这种问题属于异常情况,他建议相关驾驶员可以去交警支队重新处理,并表示一定会处理好。同时他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及时查询自己车辆的违章记录,尽量避免缴纳高额的滞纳金。
随后,记者陪同吕先生一同来到市交警支队。经查询,确定吕先生的情况属实,但也证实其处罚决定书为当场出具。按照规定,给予其每日6元的加处罚款,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3日年审时。对此处罚结果,吕先生表示他很满意。鉴于吴先生已经缴纳罚款的情况较为复杂,工作人员称其可带上发票原件,并写份情况说明书,届时可将多缴纳的罚款退还给他。
市交警支队的马警官表示这是他们工作的失误,他解释说,上述情况主要是由于电脑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因处理的数据量太大,服务器出错后会将部分处罚决定于当年锁定,故年审时工作人员也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