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昨天,是闻涛路“3·16”交通事故被害人林亚静31岁的生日,可家人却再也不能为她庆祝了。昨天一早,一家人来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等待法院对肇事司机的一审判决结果。
上午10点,23岁的茹钟被带进法庭,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3月16日当晚的情形再度浮现在眼前:当晚6时许,茹钟通过朋友王某介绍,向朱某借得马自达6型轿车,从滨江区彩虹城到秋涛路取物品。当晚7时许,茹钟开着车返回滨江,朋友王某和朱某在滨江区小绍兴饭店等候并打电话催他尽快返回。经闻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盛元慧谷附近路段时,茹钟在限速40km/h的路段以100km/h以上的速度超速行驶,车辆在转弯时,与道路中心绿化隔离花坛擦碰后方向失控,车辆向右冲上人行道,将正在人行道上散步的被害人许旭东和林亚静夫妇撞入钱塘江,造成许旭东因颅脑损伤、身躯中段毁损而当场死亡,林亚静因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器损伤于当晚死亡。
案发后,茹钟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江大队调查认定,茹钟在限速路段严重超速行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
法院认为,茹钟造成两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案发后,他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鉴于本案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且茹钟至今未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所以对其予以酌情从重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旁听席上林亚静的母亲泪如泉涌,“今天是我女儿的生日啊,我要上诉。”许旭东的父亲显得很平静,他说事情发生以来自己一直很伤心,小夫妻俩去了,留下儿子还需要照顾,而他们也已年迈……面对被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哭泣,茹钟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据了解,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还未接到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