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缩短审批时限,几年前,我市就开始实行并联审批。在实际操作中,牵头部门在征求协办部门的意见时,协办部门却迟迟不回复意见。导致审批时限也因此被人为拉长。接下来这种现象有望得到根治。
市政府有关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昨天印发各地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并开始施行。联合审批的审批方式包括项目会商、网上并联审批、联审会议、联合踏勘及联合验收等。在并联审批过程中将实行“超时默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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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牵头部门受理项目审批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传输给协办部门,同时将有关申报材料转送协办部门。协办部门则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反馈给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意见的,牵头部门将发出催办通知,超过催办通知规定时限仍无回复的,将视为该协办部门已同意申请,这就是“超时默认制”。牵头部门由此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造成行政过错或使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将由该协办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明确规定,在联审会议上,各部门一般都要当场对联审件作出同意与否或提出修改的表态,并代表本部门签署意见。缺席或出席会议不发表意见的,均将视为同意联审意见,应当按会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还要承担相应责任。芮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