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决定,将在宁波、舟山海域全面实行海砂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促进海砂资源有序开采,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同时,要求宁波、舟山两市立即行动,到年底前,集中力量开展海砂开采秩序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处越权审批海砂采矿权的行为,规范海砂的开采活动。
海砂是重要的矿产资源。长期以来,宁波、舟山海域的部分区域存在较严重的非法采砂活动,造成海砂资源大量流失,对海洋生态环境、海上航行、港口安全及渔业资源等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危害
据了解,宁波、舟山海域海砂采矿权将分两阶段实行有偿出让。2009年8月10日之前,对宁波、舟山海域,目前以无偿方式直接申请取得的采矿权或通过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对海砂开采企业的开采总量进行核定并评估,协议有偿出让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价款;2009年8月10日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全面实行海砂采矿权的公开出让。
海砂资源调查评价和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是合理开采海砂资源、规范海砂开采活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开展宁波、舟山海域海砂资源的调查评价和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论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