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许先生在保修期内将移动硬盘送修,瑞安某公司受理却将硬盘遗失。许先生称硬盘内有其历时两年写就的450万字心血著作,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万元。硬盘内是否有著作?商家该不该赔?昨天,笔者从瑞安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还在进一步调解中。
2006年12月20日,许先生在瑞安某公司以800元的价格买了个“三星牌”移动硬盘。2007年11月2日,他发现这个移动硬盘打不开。11月5日,他将仍在保修期内的移动硬盘送到了该公司保修。12月26日,他去取时,才得知硬盘已遗失。
许先生说,移动硬盘丢了事小,硬盘里面存着的450万字著作——《司法考试考点归纳》遗失可不得了。这是他从2006年3月份开始废寝忘食编写的,至2007年9月12日才完成。他认为这书如果出版,能有100万元的收益。可没等出版,著作就丢了。1月7日,他向瑞安市消保委投诉索赔50万元。消保委两次调解不成,许先生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数额降为10万元。对索赔数额的变化,许先生称:“重在争取权益。”
移动硬盘里是否存在许先生所称的450万字著作?
当庭,许先生提供了相关证据。硬盘送修时,许先生曾叮嘱该公司工作人员,硬盘内资料不能删。于是,保修发票上有工作人员注明的“资料不能删”字样。许先生还请来两位曾帮他将手稿打成电子文档的同事当人证,以此证明,他的著作确实存在该移动硬盘内。许先生还同时指出,该移动硬盘存在质量缺陷,这也是导致资料丢失的原因之一。
瑞安某公司方给予反驳。许先生已经使用该硬盘近1年,这足以证明产品本身并无缺陷,出现故障是许先生使用不当所致。“硬盘的资料存不存在?当时硬盘已经打不开,工作人员无法确认是否有资料。发票上的备注只是工作人员按照他的要求写的,并不能证明硬盘里存的就是他所说的450万字著作。某公司方还提出一系列疑点。“450万字,两年600天内完成,而原告还说中间多次外出进修,这么短时间写出这么长的著作,难让人相信。”
该公司还提供了许先生在温州换取新移动硬盘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许先生得知硬盘丢失时并无沮丧的表情,反而继续在商城内选购电脑包。“两年废寝忘食的心血之作遗失,一点震惊的表情都没有。” ”
许先生当庭提供了著作其中一份关于刑法的草稿,以证明其著作的存在。该公司抓住此证据,更认为该著作并不只有硬盘内的一份,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许先生辩称,这份著作在存入该硬盘之前,确实在许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存在部分备份。但就在硬盘送修之前,许先生的笔记本电脑也不幸出现故障。当庭,他提供了两次电脑送修发票为证。因此,按许先生的说法,移动硬盘里的著作确实成了“孤本”。
在庭审中,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当庭未能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