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南街一带,一些住户对前门或后门进行扩建,占据道路,有关部门虽来制止过,但没过多久就有新的违章建筑搭建起来。”昨天,当地一居民向都市报报反映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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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南街,在一幢临街房子后门,地上散落着大量建筑废料,一些砖块上还附着蛎灰,从地基上可以看出,这些砖块原本是砌好的墙被捣掉的。附近一居民称,这违章建筑是被有关部门拆除的。在紧挨的另一幢临街房子后面,则用铁框架搭建了一层平台,上面被浇灌了水泥,地面通往平台建了水泥的楼梯,楼梯口还装了门。
在罗东南街走访时记者发现,该街两侧居民房的后门几乎挨家挨户都进行了扩建。在与罗东南街交叉的普中路,十来间临街居民房在前门砌成的违章墙被捣了缺口。一位居民介绍,罗东南街一带居民在原有建筑上搭建违章建筑成了一种跟风现象,一幢楼十来户都选择周末或夜间突击动工,以避开检查。
市规划局龙湾分局中心规划所所长周小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违章建筑,接到举报后都会责令其自行拆除,当事人不拆除的则强制拆除。“那么拆除后再建如何处理呢?”“继续拆除。”据周小虎称,他们一两周都会有一两次拆违行动。上周就对罗东南街一带群众举报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对于那几户用铁框架及水泥灌注的违章建筑,他表示因当天该处被停了车辆,拆违人员无法进场作业,他表示会予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记者 潘达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