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5日讯
浙江省杭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日前决定,从今年起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实施补贴制度,鼓励和支持开展传习活动。
杭州市决定,除已享受省级同类补贴的传承人不在此次补贴范围之外,本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5岁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市文化行政部门命名的65周岁以上的“民族民间艺术家”和其他在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有突出贡献且生活困难的民间老艺人,按照年龄层次每人每年都可领到1500元或2000元不等的经济补助。
享受补贴的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将承担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带徒授艺,培养新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传统技艺等记录、整理和保护、发展工作等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