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是一味的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
这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体现以人为本的探索,人性化管理的探索,促进和谐社会的探索。
近些年来,城管同小商小贩的矛盾日趋严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多次发生暴力事件,一些城市城管人员把小商贩东西抢走,人员打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也出现城管人员被打伤甚至被杀死的事件,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正如人大代表所指出的,这种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者与小商贩的矛盾与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背道而驰,而且更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施政纲领,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城管同老百姓的矛盾由多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城市管理的新形势、高标准,要求城市清洁卫生文明有序,上级领导有高要求,城管部门面对的是弱势群体,而自身的行政主体地位和执法依据又不足,使之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二是在城管队伍中确有少数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文明、欺侮老百姓的问题;三是小商小贩一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为了生计,不得不推车、挑担、提篮小卖,四处流动,客观上影响了市容市貌,挤占了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在劝说不听的情况下,城管部门就动手动脚,从而激发矛盾,而围观者往往同期弱者,城管部门往往成为指责的焦点。城管中的矛盾使得老百姓有怨言,城管的同志也感到受委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
——在城管立法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次抗震救灾的灵魂就是以人为本,我们千方百计救人是救生命,给老百姓经营留空间是给生路。市、县和镇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应规定在一定时间、地点,允许有关人员从事一些临时经营,比如卖水果、鸡蛋、擦皮鞋等等。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是一味的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城管在执法中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换位思考,不得动辄抢东西、踩秤杆、掀摊子。讲求工作方法,注意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引导市民到指定的地点从事某些经营,并规定经营者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各级党委政府应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状况出发,不要过多的提一些不切实际的创建达标活动,做一些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对城管部门的工作也应多理解,多配合,多支持。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