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我前年在大树银河湾买了一套新房,因为没装修一直没有居住,今天我想把户口迁移到金穗居委会,但是社区不让迁移,这种做法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昨天,在嘉兴工作的徐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咨询为什么自己买了新房,却不能把户口迁移到新房所在的居委会。
记者调查:记者从金穗居委会负责这项工作的沈先生处获悉,像徐先生这种情况,按照城南派出所的要求,的确不能把户口迁移到社区里。因为根据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走访调查,证实徐先生没有长期居住在大树银河湾的房子。这类不常住的居民,居委会由于难以对其进行常规的管理,一般都不同意他们迁进户口。只能等到徐先生房子装修完毕,长期居住在这里后,才会同意他迁进户口。
居委会的这种说法有没有得到相关政策支持呢?记者随即咨询南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籍管理办公室,户籍管理民警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居民的户口要按照人户一致,实际居住原则,即居民的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所以在徐先生搬进新购买的房子之前,徐先生的户口只能暂时挂靠在人才中心,他更换身份证也需要前往人才中心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据悉,目前由于人口流动量大,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现象给政府的管理带来了不小麻烦。诸如人口登记、征兵、计划生育等管理,都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管理,但是很多人由于身在外地,政府相关部门就没有办法获知最新的信息。“现在派出所连辖区内居民的确切人数的统计都有困难,因为很多人的户口在这里,人却不住这里,我们就没有办法进行核对。”谈到户口和居住地分离的现象,城南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的徐警官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