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截至昨天中午12时,杭州市疾控中心与“96345”市民服务中心联合推出的20门手足口病专线,一共接听了508个电话。
一位家住彭埠镇的村民打进电话反映,他的孩子在6月13日前后患上手足口病。按规定,6月13日前的医药费不能报销,但为什么他拿13日以后的医药费到医院去,仍不能报销。昨天的专线中,反映此问题的家长有十多位。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了明确解答:
无论是杭州本地人,还是在杭州工作和生活的外来人员,凡是本人或者子女患上手足口病,在杭州市卫生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将由杭州市政府承担。对于手足口病的医疗费报销分两类情况:
一类是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诊断为手足口病的,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医保规定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各定点收治医院单独记账后,与市医保局结算。也就是说,原来的自费部分也全部由医院垫付,个人不用拿出现金。
另一类是是非杭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非参保人员,包括杭州市区户籍、外来在杭务工人员及子女、在杭居住的外来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结账后再凭有效相关证明(市区户籍的凭市民卡或户口簿;其他人员凭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或就业证明、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携带医疗费收据、清单、病历等,前往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另外,市级子女统筹医疗参加人员,参照参保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少家长反映不能报销的,可能属于第二种情况,家长需要拿相关凭证到医保机构报销,而不是到医院报销。如果还是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中心电话876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