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这个少年,展示给人的是截然相反的两个面:一面是母亲眼中的孝顺儿子;另一面是同伙眼中的凶狠江湖少年。
小华(化名)今年只有17岁。在父亲发生婚外情并与母亲离婚后,小华就与母亲相依为命。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给苦命的母亲盖一间房子。在别人的诱导下,小华多次参与盗窃,所得的3800元赃款一分未花,悉数存进了银行。
因涉嫌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小华6月17日被建德检察院提起公诉。母亲得知儿子的事后痛不欲生。
妈妈眼里的孝顺乖儿子
小华母亲今年40岁,住在建德寿昌镇一间20年前建的老房子里,每月租金100元。房内除了两张床和一张吃饭桌,再也没有其他值钱的物品。
“是我没文化,没有教好儿子。”母亲不断地自责。她说,没离婚前,小华父亲在外面承包工程,虽然没赚大钱,但日子过得还可以。
四年前,父亲突然夜不归宿,钱也一分不拿回家。小华和母亲通过各种途径打听到父亲在外面有情人。看到母亲一个人偷偷哭泣,13岁的小华无能为力。只是对母亲说:“妈妈,我长大以后一定好好孝顺你,不会再让你受任何苦。”
又过了两年,父母亲离婚,母亲搬出了家门。当时小华正在读初二,懂事的他为了不给妈妈造成负担,选择了与父亲一起生活。但父亲经常打骂小华,甚至将他轰出门。
小华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终于,再也忍不住,他去找了母亲。母子二人开始了艰难的生活。小华也从此失去了上学的机会。
涉嫌两项罪名的江湖少年
“第一眼就觉得这是个乖孩子,很文静,说话声音很轻。”建德检察院的曹检察官与小华有多次面对面的交流。
曹检察官说,小华五官清秀,皮肤很白,一说起妈妈,就低下头,很难过。很难跟江湖少年联系起来。
但案卷材料里清楚写着一笔笔的犯罪事实。今年2月8日凌晨,小华在建德新安江街道文化广场附近一网吧上网时,偶然看见与他年龄相仿的方某,想起方某曾动手打过自己,小华决定报仇。
与同伴阿伟(同案被起诉)商量后,小华让阿伟跟牢方某,自己打车到更楼街道去叫人。凌晨1时许,小华叫来两个帮手,并带了一把砍刀与阿伟接头后,四人冲上去将方某一阵痛打。
打完后,方某与朋友一起离开。期间,方某的朋友接了个电话,小华、阿伟以为是方某在叫人,两人又持刀冲上去对方某第二次殴打,致使方某头部、手部等多处受伤。法医鉴定,方某左掌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
除了打架,小华还经常盗窃,有时一天就偷好几次。作案方式包括攀墙、推门、插卡开门甚至直接踹门。
据查,2007年12月27日到今年2月16日期间,就作案10次,盗窃财物价值近两万元。
是什么导致他误入歧途
小华辍学后,跟人学修摩托车,母亲捡垃圾贴补家用,小华有空的时候也帮忙。一开始,倒是没动什么歪脑筋。
就是在修理摩托车期间,小华有了熟练的驾驶技术,并认识了社会上一些“烂仔”。
“他经常跟我说出去玩,晚上不回家了。”小华的母亲每天都很劳累,对儿子在外面的情况没有过多的在意。
在小华的朋友中有一个叫“辉辉”的15岁男孩,平日里也没什么正式工作,零花钱却不断。小华很羡慕,多次向辉辉请教“发财经验”,辉辉总是秘而不宣。一段时间后,两人渐渐成为了好朋友,辉辉向小华传授了发财方法——盗窃。
小华大吃一惊,“这不是犯罪吗?”辉辉笑了:“傻瓜!偷点儿东西是小事,不会判你刑的。”
在与辉辉和其他“烂仔”的交往中,小华学会了盗窃并不知不觉染上了痞气。第一次作案。小华凭的是自己最拿手的修理摩托车技术,他采用搭线接火的方式,与同伙在龙游县窃得摩托车一辆。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60元。
所窃财物,除了香烟和日用品归自己使用,小华把变卖所分得的赃款全部存进了银行,分文未动。他还是想给母亲盖房子。
●专家说法
贫困不是理由
浙江省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冯震远,多年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于小华的蜕变历程,他感到痛心和惋惜。
冯震远说,未成年人犯罪家庭生活环境有两个极端:一个是生活富有被宠坏;另一个就是生活在极度穷困的家庭里。
“但贫困不能成为走歧路的理由。”冯震远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小华来说,家庭的贫困使他急于改变现状,以至交友不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一方面,贫困的家庭,父母、亲友忙于生计,对未成年孩子疏于教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孩子放任自流,从而引发犯罪。特别是辍学在家的贫困家庭孩子,年纪小又没学历、技术,往往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沉湎于网吧、迪吧、歌厅、舞厅和游戏机房。在这些社会娱乐场所受到诱惑,就搞起了歪门邪道。
此外,单亲家庭对孩子性格方面也有很大影响,使其变得孤僻甚至暴戾,小华的父亲对儿子误入歧途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从现有的情形来看,他完全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和法定监护人的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