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日前,龙湾区永中街道街南居委会计生超生对象陈某到指定银行如数交纳50万元人民币,这是龙湾区迄今为止征收的最高一例社会抚养费,也是永中街道继去年对超生对象征收32.5万元之后,征收的又一例高额社会抚养费。
据悉,陈某系非农户口,已于2004年8月生育一子。今年五月,龙湾区计生局、永中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某妻子于2007年9月26日在某医院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经调查取证,确认了陈氏夫妻的违法生育事实。
随即,永中街道办事处会同龙湾区计生局,及时启动对陈氏夫妻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依法调取了陈某所经营公司的注册、税务等有关证据,并对当事人的年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取证。
6月10日,龙湾区计生局、永中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陈某夫妇的年收入情况,依法作出了对当事人陈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50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