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9日讯 昨天,宁波市规划局公布 《宁波市工程管线信息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规定,今后全市密布于地上、地下的各类工程管线,将有统一的数据平台管理;各单位自管自地重复建设管线,以及由此带来的马路乱开挖、破坏已有管线等现象,有望得到遏制。
所谓工程管线,是指在本市已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上、地下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综合管沟等管线工程。目前,这些管线的建设部门多 “各自为战”,造成管线重复建设、老管线被挖破等现象屡有发生。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工程管线在竣工后,建设部门均须进行竣工测绘,并把测绘成果提交规划部门,否则规划部门对工程管线建设项目及附有工程管线的其他建设项目,不予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即项目将无法交付。同时,管线权属单位应当按年度向规划部门报送废弃管线的信息资料。
对于工程管线的分布位置、种类等信息,市规划局已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并不定期更新。管线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可到规划部门查询动工地各类管线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