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加洲长岛的安先生来电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在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处绿地改为停车场,他希望晚报能帮忙讨个说法,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不少居民表示不满
前几天的一个下午,记者在小区内看到,11幢楼边的绿地已经被开挖出两处共约25平方米的缺口,褐色的泥土裸露在外,跟一旁的花草树木形成鲜明的对比。
安先生告诉记者,被开挖的地方原来种的是草皮和树。13日早上6点多钟,一辆大卡车拉着挖掘机来到小区,当时大家都没想到挖掘机是来挖绿地的。中午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挖掘机正在挖11幢楼旁的绿地。在大家的强烈抗议下,挖掘机被运走。
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将这块绿地改为停车场是经过11幢楼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并经业委会审批后才开始施工的。他说,加洲长岛共有604户人家,200多辆车,仅有的98个地下停车位远远不够车辆停放,“许多车辆就直接停在了绿化带旁或路边,导致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堵,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靠铲绿地是解决不了停车难问题的,这次铲这一块,下次再铲另一块,那小区就没有绿化可言了。”看着被开挖的绿化带,安先生很不满。
最终由全体业主说了算
在加洲长岛的物业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征询业主意见的报告。该报告称,11幢2单元和3单元有2/3以上业主同意将绿地开辟为停车场。由于第一单元大多数业主不同意,故放弃对第一单元绿地的改造,由原计划的8个停车位减为7个停车位,减少绿化面积约43平方米,改造费用在停车收费中列支。报告落款时间为5月23日,上面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盖章。
那么,小区物业在仅征得一幢楼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绿地改成停车场的做法是否合理呢?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王爱华律师称,物业将绿地改为停车场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其操作过程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绿地改为停车场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该小区物业公司仅征得一幢楼2/3以上业主同意就开始施工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关于小区内停车难的问题,他认为物业公司应和业委会协商,想出更好的解决方法,而不能借此破坏小区绿地。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与加洲长岛物业公司联系,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施工暂时停止了,物业公司初步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并上门让每个业主签名表决,是否将绿地改为停车场最终由全体业主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