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车内安装了监控系统,考试成绩在监控屏显示,考官职能发生变化。 本报记者 程瑞鑫 摄
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前方是斑马线、学校区域和公交车站,你没有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没有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看到有人过斑马线,你不停车让行,也是不合格的……”昨天上午,参加道路考试的萧山区居民小李,因为没有合理控制车速和文明礼让,只能等下次重考驾照了。
驾考过程“全透明”
今年新成立的萧山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拥有先进的现代化考训设施。与过去不同的是,考试全过程都有车载电子监控,在办证大厅等待考试的学员都能从屏幕上看到每一个细节。由此,驾考过程成了“全透明”。
考官李建焕说,现在都是用电脑记分的,我们考官每次上车监考都要核对自己的指纹,谁也不能作弊。另外,好多学员以为驾考难度加大了,这是一种误解,其实是驾考项目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更加细化了。
李建焕告诉记者,该中心每天有200多人参加驾考,考试合格的在70%左右。
学员李君、方剑、徐水土上了第8辆考试车参加驾考,对于合格司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的提问,答复是安全驾驶、遵守交规、文明礼让。尽管回答几乎一致,但开车20多年的老司机陈师傅,昨天上车“模拟考试”后,差点被“淘汰”。他感慨道:现在道路在改变,如果不是定期学习驾驶科目的话,上路实际操作很可能会吃“黄牌”。他建议,有条件的单位,最好能定期组织司机参加驾驶新知识培训。
驾培加强“三意识”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个重点,就是驾驶人培训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将交通安全常识首先转化成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再经过不断训练,将这种意识变成驾驶人文明、安全驾驶的习惯。
基于上述考虑,针对目前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普遍不强的现状,杭州交警部门于今年4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项目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对“科目三”13个考试项目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进行了细化,重点突出对学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的考核把关。
杭州市交警支队车管处处长舒建平说,在培训过程中,杭州交警通过与驾培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管理,将《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项目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转化为培训要求,通过强化培训考试环节来引导、促进各驾校加强对驾驶人“三个意识”的培训教育,从而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以逐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整体素质,促进和谐交通环境的形成。
目前,该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首先是分期分批分片组织全体考试员、各驾培机构、教练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科目三13个考试项目的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将考试项目的教学要求贯彻到实际道路驾驶培训中,然后在考试过程中全面推行。
十月起号牌“自编自选”
自10月1日起,杭州市机动车号牌号码将实行计算机随机选取和机动车所有人自编自选两种方式并行的选号模式。
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即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从而将选择车牌号码的主动权交给车主,使车牌号码资源分配更加公开、公平、透明。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抓紧做好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确保10月1日顺利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