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房子中住着两三个小家庭,遇到房屋拆迁时由于只有一张房产证,按照拆迁政策只能解决一套住房,无法满足居住需要,如今这一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昨天,记者从市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获悉,市区首个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政策近日出台,“按照这一政策,市区中低收入拆迁户可随时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而不受常规申请的时间限制。”市房地产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市区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房屋拆迁户。“拆迁中常遇到一些祖孙三代几个家庭挤在一起的情况,而这些家庭的户主只有一个,房产证也只有一张,根据相关规定,在安置拆迁房时只能提供一套,其余家庭的房子就成了难题。”嘉城集团一名拆迁工作人员介绍。新近出台的关于解决市区城市房屋拆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有望破解这一难题。
市房地产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常住非农业(居民)户口、在拆迁公告日前(含)户口已在拆迁范围内并实际居住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住房保障,保障方式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两种形式,申请这两种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拆迁户需要满足各自的申请条件。
常规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一年度一次,廉租房申请一年度两次。“城市中低收入拆迁户住房保障申请不受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拆迁公告公布后即可提出申请。”市房地产管理处房产政策指导科副科长周力敏说,如果是选择经济适用房实物购房的,其房源由拆迁人提供,政府将每平方米850元的补贴提供给拆迁人,“这样在房源上拆迁户将有更多的选择。”
据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需要向拆迁人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拆迁人初审后将申请对象的材料送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管理处会同民政等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再进行公示、认定,并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核发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许可证。申请廉租房的拆迁户则向户籍所在地各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区房管部门审核、公示和认定,按当年市区廉租房保障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