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2日讯
前天,在西湖区和余杭区连续碰撞四辆机动车逃逸的驾驶人姜某,因醉酒驾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此外,姜某还可能因肇事后逃逸面临法律追究。
6月18日17时25分,姜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途经古墩路环镇北路口时,追尾撞上前方由女司机朱某驾驶的小客车。双方在赔偿上发生争执,姜某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强行驾车驶离现场。朱某奋力抓住了朱某车上的雨刮器不放,一直被姜某驾车拖至古墩路新世纪花园门口。此时,姜某又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擦。
之后,姜某摆脱朱某,在新世纪花园门口掉头驾车往回跑,至古墩路金家渡路口时,又先后与两辆小客车相撞,并造成其中一辆小客车侧翻,驾驶人王某和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姜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随即展开搜寻。当晚21时许,姜某到西湖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酒精测试,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0.88毫克/毫升,属醉酒后驾车肇事。
经交警调查,事发当日姜某在余杭临平吃午饭,饭后在歌厅唱歌,其间饮了不少酒。下午4时,姜某驾车返杭,回杭途中在古墩路发生交通事故。
西湖交警大队于前天凌晨对姜某执行行政拘留15日,并表示,姜某涉嫌交通事故逃逸,甚至可能涉嫌犯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