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3日讯
今年3月13日,载有9000多吨钢材的货轮“NEW HANGZHOU”在台州海域沉没(为了保护沉船的利益,我们隐去了具体位置)。一个多月后,有人瞄上了这些价值6000多万元的“海底宝藏”,开着船带着家伙从福建过来了……
一个潜水员透露了风声
5月7日,浙江海警一支队接到台州海事部门的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台州海域打捞沉船里的钢材。
海警赶到沉船位置附近时,一艘庞大的工程船正干得热火朝天。张牙舞爪的抓斗轰隆隆地探向海底,不一会,一些覆盖着水草的钢材被捞了上来。海警将工程船上的16人全部抓住。
第二天晚上,海警抓获另一艘偷偷赶来“挖宝”的工程船上的17人。
事情很快查清了。两艘被查获的工程船船主,都是福建人,一个姓高,一个姓石。
福建船主怎么会知道台州海域里有沉船,而且海底藏有大量钢材?原来,有人给他们传了口信。
先来说说第一艘工程船。船主高某和他的手下,其实是给人“打工”的,幕后有个姓张的椒江人。张某把沉船的具体方位告诉了高某,叫他打捞钢材,双方说好五五分成。海警抓获张某后又得知,透露给张某信息的却另有其人——椒江人程某。
程某原来是个潜水员。沉船后,船主曾叫他去海底探摸沉船位置,后来因为价格问题,双方没有谈成。但程某一直很惦记那些钢材。他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张某,几人合谋了这次“捞宝”计划。
而另一艘被查获的工程船,也是听到沉船的风声,开着船大老远从福建赶到台州,正想甩开膀子大干一场,没想刚到就被抓了。
经鉴定,两艘工程船一共挖上来200多吨钢材,价值200多万元。
如何定罪
这是浙江首例海上盗捞案。但接下来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如何定他们的罪?海底挖宝算不算偷?
“这案子还真没碰到过”,海警支队法制科的张龙刚接手这案子时,也有点抓狂。他经过调查发现几点:
1.沉船后,船主立即向海事部门申请打捞,且制定了详细的打捞方案。这表明船主是要这些东西的。
2.打捞钢材的两艘福建船,都是事先经过预谋的。
3.为了打捞钢材,他们竟然使用了挖泥用的抓斗,而不顾由此可能造成对沉船的破坏,最终污染海洋。
“如果是沉在海底没人要的东西,打捞上来归自己,是可以的。但此案中,船主有明确打捞的意思。”
此案又转到椒江人民检察院胡胜检察官手里,研究了案情后,他觉得,“尽管大海中的盗窃案件与陆地盗窃案不相同,但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本案情节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近日,台州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31个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