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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池塘吞了4岁女童 家属向村委会索赔23.5万

婷婷的外婆在出事的池塘边

   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再过几个月,就该送女儿上幼儿园了,但一切都不可能了。”郑女士哽咽着说。两个多月前,她4岁多的爱女婷婷溺死在离自家大门口10米远的池塘里。

  由于事发后无人愿意承担责任,郑女士一家昨天以村委会对池塘疏于管理为由,提出23.5万余元的索赔。

  眨眼工夫女孩失踪了

  4月14日,家住西湖区双浦镇板桥村的郑女士难得休息一天,在家照顾女儿。上午10点,闲不下来的她开始在院子里洗衣服,起初女儿一直在她身边玩。10点半,衣服洗好了,郑女士一边上阳台去晒衣服,一边跟院子里的女儿打招呼“不要跑出去”,女儿满口答应。

  才过了五六分钟,晒好衣服的郑女士感觉有点不对劲,赶紧大声叫女儿,可没人应她。“家里的前门和后门都开着”,郑女士一口气冲下楼跑到后门,一看没人,又冲到前门,边喊边沿着村口的岔路寻找,但一路上遇到的熟人都说没见过婷婷。

  幸福家庭陷入噩梦

  等郑女士折回家时,才发现离大门口不远的池塘岸边有两只小拖鞋。

  池塘里的水很脏,家里人平时一直教育婷婷不要到池塘边去玩水,郑女士在找了几圈还是未果后,才开始怀疑孩子是不是出事了。

  经过一番打捞,最后在杂草丛生的池塘里找到了婷婷。郑女士痛不欲生,她很早就失去父亲,不久后哥哥也遭遇车祸身亡。这个母女相依的家庭,一直到丈夫入赘,女儿出生,才重新过上快乐幸福的日子。

  谁该为婷婷之死负责

  昨天下午,婷婷之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西湖区法院上泗法庭公开审理。婷婷的父母、板桥村的村主任及双方的代理律师都出庭。

  郑女士家人认为,婷婷出事的根本原因,在于板桥村委会对这方水塘疏于管理。“岸边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出事时荒草已经长到五六十厘米”,郑女士家人说,去年下半年,领居一小孩也曾掉入河塘,由于当时没有长满荒草,落水小孩及时被发现并得救,没有酿成悲剧。

  郑家人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对婷婷的死也有一定责任,但由于村委会未对池塘进行妥善管理,导致安全隐患一直存在,本案的发生正是这种隐患的直接体现,并最终酿成悲剧。板桥村委会理应承担由其失职导致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235883.5元(死亡赔偿金411480元,丧葬费10287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双方各担50%的责任)。

  板桥村的村主任和代理律师都对婷婷的死表示痛心和同情,但他们都否认村委会对婷婷之死存在法律责任。板桥村一方坚持认为,出事的池塘是自然形成的,不属人工建筑,村委会已尽到一般的管理义务,婷婷发生意外主要是由于其父母监护不到位所致。据了解,事发后,村里曾提出基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1000元-2000元给郑女士一家人,但被拒绝。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审理后没有当场作出判决。

  出事池塘仍未设任何警示标志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双浦镇板桥村。这方水塘跟婷婷家的大门口只隔着一条水泥路。和出事当日相比,池塘水面中央长长的杂草已经不见了,但水面仍漂着一层水藻,还散发出异味。据村民讲,婷婷出事后,村里组织人员将水面杂草清理掉了,

  水塘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护拦,河岸显得非常陡峭,布满乱石,即使是成年人走在河边也要非常小心。附近村民说,河边没有专门照明的灯光,如果到了晚上,更加危险。

  而板桥村的村主任昨天下午在庭上说,类似的池塘他们村里还有三四十个,都没设防护警示,更别提环保了。

  “举报”你身边的危险陷阱

  从历年发生的溺水悲剧中,我们不难发现,暑期正成为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高发期。

  这些悲剧往往和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水塘”、“水库”、“河道”,有时甚至只是一个小小的水坑。每年,就是这些陷阱吞噬了无数鲜活年幼的生命,可是为什么悲剧还在发生,而且愈演愈烈。

  在检索相关报道后,可以发现,发生溺水事件的地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水库”与“河道”为代表的明显水体,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平时连成年人也不敢接近。可是孩子们却因一时贪玩,靠近或下水,导致悲剧发生。另一类是以“水坑”和“水塘”为代表的非明显水体,它们往往分布在城郊接合地区,藏匿在荒草丛生的村野或工地,甚至是非正规的幼儿园、采石场、厂区等处,悄悄等着吞噬年幼的生命。

  而发生事故的除了无自救能力的幼童外,外来务工者的孩子占了很大的比例。因为本地人熟悉地形,知根知底,常常会教导孩子注意陷阱,绝对不可靠近等等。而外地孩子缺少父母照看,又因不熟悉环境而放松警惕,往往成为溺水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陷阱早已存在,只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如果水坑被填平,池塘边竖起“塘底湿滑危险”的警示标志,河道水库边有专人管理和防护警示设施,那么就有更多的家庭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这个炎夏,有更多的孩子可以兴高采烈地迎来新学期。

  早报今起请你举报“危险陷阱”(请拨打24小时热线85055555),让我们一起找出陷阱,填平陷阱,给孩子们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近两年来发生在杭州的部分溺水事件:

  2006年8月11日

  《13岁少年救伙伴不幸溺水》

  2006年8月14日

  《两少年误入路边“吞人”陷阱》

  2006年8月18日

  《东新河吞噬12岁外来少年》

  2006年8月20日《12岁少年溺水河道》

  2007年6月4日

  《河南小伙跃入水塘救男孩》

  2007年6月29日《水库无情吞没12岁男孩》

  2007年8月29日

  《12岁女孩为救弟弟溺水身亡》

  2007年9月2日

  《明天就要开学,昨天不幸溺水》

  2008年5月4日《六龄童捉蟹溺水身亡》

  2008年6月2日《两个男孩不幸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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