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23日,记者从温州房管局获悉,针对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该局将出台三项政策。
措施一:集体土地厂房可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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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经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生产、办公用房,且已领取合法产权证明的,从6月下旬开始可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业务,并享受快速优先办理,承诺在3个工作日办结(法定10个工作日)。
措施二:在建工程也可抵押贷款
为帮助企业解决扩大生产的资金困难,市房管部门从6月下旬开始受理中小企业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业务,即对中小企业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进行登记。
措施三:抵押房产可办转移抵押
根据担保法和国家有关抵押登记法规的规定,为担保机构办理仅次于银行的第二顺序抵押权人登记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房管部门决定另辟蹊径,即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在贷款企业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由担保机构先行代为偿还贷款后,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就原贷款抵押的房产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此办法将从7月份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