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目前正在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以消除部分区域“病险水库未除、御潮海塘不强、农民住房不固”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浙江省是台风、洪涝和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台风袭击以及连带造成的山洪与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虽然多年来浙江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排查发现,一些地方的防洪、御潮、排涝等工程与民房仍存在隐患,全省的防灾减灾能力还不能适应全球气候变暖所导致的极端气候频发的趋势。
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未雨绸缪,针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在前几年实施“千里标准海塘”、“千里标准江堤”和“千库保安”等工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在全省实施“强塘固房”工程,重点加强对海塘、江塘、山塘以及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提高全省特别是沿海地区民房抗灾水平,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三年内在全国率先完成三类坝库和重点小型二类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大幅提高全省水库安全度;搞好海塘、江堤加固维修和配套工程建设,按照先除险加固、后提高标准的要求,切实提高海塘、江堤防台御潮能力;开展病险山塘整治,并建立健全巡查制度。
——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给予重点资助,三年内基本完成改造加固任务;将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域搬迁避让与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相结合;加快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设施网络,充分发挥临时安置转移避险人员的作用。
——加强新建农房监督和服务,全面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从业管理,免费为广大农村建房户提供通用设计施工图纸,加强农房开工、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巡查和指导,确保农房质量安全。
——健全农村住房保险和救助体系,研究建立政策性农房保险与农房建设管理、危旧房改造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房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